
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及外语专业): 文科类总分570分 理科类总分564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66分,体育术科84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30分,术科24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337分,术科70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A线(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及外语专业): 文科类总分524分 理科类总分510分 体育类文化科295分,术科8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82分,术科225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67分,术科60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B线: 文科类总分494分 理科类总分488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293分,术科8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65分,术科215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65分,术科59分 第三批专科院校A线(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及外语专业): 文科类总分455分 理科类总分447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265分,术科75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28分,术科203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33分,术科50分 第三批专科院校B线: 文科类总分382分 理科类总分364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250分,体育术科73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00分,术科17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