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武装力量动员遵循统一领导、全民参与、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统筹兼顾、有序高效的基本原则。

武装力量动员是将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由平时体制转为战时体制,迅速补充兵员和武器装备,扩大军队。
武装力量动员,是指国家将军队及其他武装组织由平时体制转为战时体制所采取的措施。通常包括现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预备役人员,以及相应的武器装备和物资等动员。
扩展资料:
武装力量动员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按照动员计划组织实施,主要措施是:
一是扩编现役部队。临战前使军队迅速转入战时状态,现役军人一律停止转业和退伍,外出人员立即归队;迅速组建扩建新的作战部队和保障部队,实施战略展开。
二是征召预备役人员。重点是征召预备役军官和专业技术兵,按战时编制补充现役部队。
三是预备役部队调服现役。
四是改编和扩充其他武装组织。
五是动员和组织民兵参军参战。
六是征用急需物资。主要是运输工具和工程机械、医疗器械、修理设备等,以满足军队扩编的需要。
七是健全动员机构,加强组织领导。随着战争的发展,进行持续动员,以保证军队不断补充和扩大,直至战争结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在完善法规体系中提高国防动员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装力量动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