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概念和分类

民事权利的概念和分类

民事权利的分类

(一)绝对权与相对权

1.绝对权:又称“对世权”,可以对抗一切人的权利,权利人以外的人都是义务人,包括: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2.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对抗特定人的权利,即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各类请求权。

判断:绝对权不存在相对应的义务人和义务。

【答案】错

(二)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1.支配权与请求权

|支配权|请求权|

含义|直接支配客体,排除他人干涉|请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

种类|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物权请求权、占有返还请求权、债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等|

义务人是否特定|义务人不特定(绝对权、对世权)|义务人特定(相对权、对人权)|

是否具有排他性|排他性|债权请求权具有相容性|

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的区别

|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

具体|返还原物、排除妨害(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请求权|因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产生的请求权|

区别点|过错|不要求妨害人过错|侵权之债要求加害人主观过错(一般侵权行为)|

损害|不要求有实际损害|侵权之债有损害才有赔偿|

时效|不选项选项【例题】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

不涉及刑事犯罪的,都属于民事,比分家产而上法庭的叫民事.伤人案属于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