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颢是宋代的。
程颢,字伯淳,号明道,世称“明道先生”。出生于武威,祖籍河南府洛阳(今河南洛阳)。北宋理学家、教育家,理学的奠基者,“洛学”代表人物。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程颢中进士,历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宗宁寺丞知扶沟县、监察御史里行、知江宁府、权知开封府,迁升右正言、知西京河南府。
程颢自幼聪慧,其兄程颐称其“自幼有异禀,才思出人意表,既长,慨然有求道之志”。在学术上,程颢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见性”的命题,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便须“以诚敬存之”(同上)。倡导“传心”说,认为“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遗书》卷二上)。学和行不可偏废,强调要“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同上)。程颢主张“格物致知”,认为“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穷其理,然后足以致知,不穷则不能致也”(《遗书》卷十五)。其所谓“理”,既是事物的规律,也是伦理道德。在人性二元论的基础上,程颢又认为人性本来是善的。
程颢的哲学体系是以程颢兄弟的理本论为基础,吸取了周敦颐的太极说、张载的气本论以及佛教、道教的思想而形成。程颢兄弟所创的理学,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理学。他们的学说在宋朝南渡以后,成了官方哲学,并流传到日本、朝鲜等国。程颢的著作收入《二程遗书》、《二程外书》、《明道文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