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2年10月19日胜利闭幕。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2年10月12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动员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大会明确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确定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提出了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的任务。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写进党章。大会选举产生了由委员189人、候补委员130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和由委员108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