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种类和内容是法定的那么具体的含义是什么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是法定的那么具体的含义是什么

这是物权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之一。

1、物权的种类法定是指:

当事人设定的物权必须符合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即“只允许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物权秩序确定他们之间的关系”。

如果法律无明文规定物权种类时,则不能解释为法律允许当事人自由设定,只可解释为法律禁止当事人创设此种物权。

2、物权的内容法定是指:

禁止当事人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悖的物权,当事人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物权内容的界限,改变法律明文规定的物权内容,如约定永久性地限制所有人对其所有物的处分权,亦即取消所有权中的处分权能。

由于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所有物于法令限制范围内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无论设定用益物权还是担保物权,都不能对物权人处分权设定永久的期限限制,否则将使所有权有名无实。

扩展资料:

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基本原则:

第四条 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六条 物权公示原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七条 取得和行使物权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原则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法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