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特招生

体育特招生

体育专业特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优胜者优惠加分统一测试实施办法 为做好体育特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优胜者优惠加分的统一测试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中的体育专业特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统称体育特招生)和体育优胜者优惠加分的体育专项测试工作,在省招办、省教育厅体卫处领导下委托浙江大学体育系具体组织实施。 二、专项测试项目 (一)体育特招生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足球(男)、举重(男)、游泳、体操等九项。 (二)高水平运动员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武术、艺术体操(含健美操)等七项。 (三)体育优惠加分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男)等五项。 三、报名条件 (一)体育特招生报名条件是: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并在高中阶段获得上述相应项目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市级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或具有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体育特招生的测试。 (二)体育优胜者优惠加分报名条件是:有体育运动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当年的体育优胜者优惠加分的测试。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选报参加体育特招生测试或体育优胜者优惠加分测试时只能选报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