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涉外公证手续?

办理涉外公证的手续:

一、办理涉外公证所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卡、工作证、护照等),如由他人代办,代办也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

2、当事人所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1)、管理部门主要有: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大专院校的教职员工、学生的档案管理部门、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等。

(2)、证明信应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当事人所去的国家及公证文书的使用目的;当事人所申办的公证事项。

(3)、办理各类公证事项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若干(如:毕业证书、结婚证等)。

二、上述证明材料和文件均交由承办公证员审核,当事人在接受承办公证员的询问,并在承办公证员制作的接谈笔录上签名后,承办公证员认为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该公证事项即视为受理。

当事人应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及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公证费收费标准交纳公证费。

如何办理涉外公证手续?

扩展资料:

委托他人办理涉外公证的须知事项: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

居住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人、我驻外使、领馆公证,或经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涉外公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理涉外公证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