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四年《东周刊》一篇报导创造了「老泥妹」这个名称,其后有关题材更被拍成电影。「老泥妹」是指一群常在尖沙咀文化中心出没、不洗澡、说粗话、不归家、随便与男人上床及度宿的放荡少女。有人说,「老泥妹」的确存在,因为《东周刊》的报导看来不是虚构的,但亦有人说「老泥妹」是夸张多于现实的描述。 「老泥妹」是一个有负面色彩的字眼,引导人蔑视甚至唾骂这群少女多过同情及关心她们。 即使现实上有一些女孩子一如《东周刊》所述,但这种现象有多普遍仍然成疑。《东周刊》当年的「老泥妹」专题其实可以有两种写法。一种写法是报导有几个少女过著某种生活,强调当事人经历的独特性。另一种写法则是把现象放大,把几个少女的生活提升至社会现象的层次,暗示这几个少女其实代表着一种日益普遍的社会问题。《东周刊》明显采取了后一种写法。 参考: u/csp/ccex/text/studyguide/popcultHK/4_2_1q2q 这问题直指传媒与青少年问题的关系。究竟传媒是反映青少年问题抑或是建构青少年问题? 首先,「老泥妹」是一个有负面色彩的字眼,引导人蔑视甚至唾骂这群少女多过同情及关心她们。 其次,即使现实上有一些女孩子一如《东周刊》所述,但这种现象有多普遍仍然成疑。《东周刊》当年的「老泥妹」专题其实可以有两种写法。一种写法是报导有几个少女过著某种生活,强调当事人经历的独特性。另一种写法则是把现象放大,把几个少女的生活提升至社会现象的层次,暗示这几个少女其实代表着一种日益普遍的社会问题。《东周刊》明显采取了后一种写法。 历年来社会人士「创造」了不同的词汇去形容问题青少年──六十年代有「飞仔飞女」;七十年代有「靓妹仔」及「油脂仔」;八十年代有「童党」、「边缘少年」;九十年代有「古惑仔(女)」、「老泥妹」及「夜归少年」等。这些词汇大多夸张了青少年的反叛特性,严格来说,是一种夸张的标签多过现实的描述。以「老泥妹」一词为例,它形容一群放浪的边缘少女,她们抽烟、说粗口、不洗澡、离家出走、爱偷东西、随便找男人上床、常在文化中心留连。这个标签于一九九四年由《东周刊》首先创造,随后更由黎大炜拍成电影《老泥妹》。马杰伟认为,用「老泥妹」一词是媒体的选择性构想:「少年人有千百种生活方式,某个记者、某个导演,选择了某些奇情故事,尤其是放浪的 *** 、乖异的关系,基于『事实』,加上想像,运用『煞食』的语言,为这一群少女起了这个集体的名字」。(马杰伟:〈边缘的想像:老泥妹与古惑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