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法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主要问题一是法官队伍出现严重断层,少数基层法院出现法官严重不足和无人办案的情况。首先对法官的准入条件太高,要求国民教育法律本科毕业生才能报考法官,其次考入法院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在统一司法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明确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后才具有办案资格。但实际情况是法律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绝大部分流向沿海发达地区从事法律工作,1993年以来,西南政法大学等法律专业院校本科毕业生没有1人进入铜仁地区两级法院工作。近几年,全区两级法院通过参加公务员公开招考充实了部分年轻人,但充实的人员能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廖廖无几。二是基层法院出现领导班子断层问题。目前全区38个人民法庭大部分庭长明确为副科级。但有的法院没有下设人民法庭,如万山法院,玉屏法院也只下一个大龙法庭。基层法院各工作部门的中层领导没有文件规定可明确副科级,基层法院的中层领导,相当部分是从人民法庭庭长岗位上选调的,只解决人民法庭庭长的职级,无凝对基层法院的中层领导的积极性有较大挫伤,同时因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下一台阶上没有充足人选,为选拔领导班子成员增加了难度。三是法院干警经济待遇偏低,法官流失严重。《法官法》颁布已十年,对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规范法官言行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对法官的经济待遇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较好解决,法官具有的审判职称仅是具有办案资格而已,一直没有与经济待遇挂钩,经济待遇偏低是造成法官流失的重要原因。四是教育培训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各类培训工作的开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法院承担司法条文释义培训的任务也越来越重,但由于经费的紧缺,影响了这方面工作的开展,经费紧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区两级法院的案件数在全省最少,所收取的诉讼费在全省也最少,目前的诉讼费仅够维持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