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契税和维修基金交纳规定有哪些

长沙房产契税和维修基金交纳规定有哪些

1、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在长沙,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 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2、在长沙,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但需要注意的是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房产部门确定,所以维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区之间都有一定的差异,建议购房者到当地政府网站或房管局网站进行查询。